欢迎访问云南教育人才网!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资格考试

取得教师资格后,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2025-07-09 15:35 53

取得教师资格后,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者初级职业学校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要求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目前,有的省份根据文件规定,要求上岗教师持有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云南教育人才网官方微信客服 添加微信在线咨询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博信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23号三合商利写字楼16层1601号
电话:0871-65096633 15812071159 邮箱:ynjyrc@qq.com
版权所有:云南教育人才网
滇ICP备2022007886号-4
云南教育人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客服电话
0871-65096633 13312583674
联系微信

微信添加好友咨询

联系QQ
返回顶部